| | | 保险业诚信问题思考
| | 评职称论文缺乏诚信是目前我国社会存在的评职称论文一大问题。根据中国消协最近发布的评职称论文消息,我国10大领域消费环境问题严重,而保险行业则位列其中。保险行业是一个讲究最大诚信的行业。从理论上看,最大诚信原则适用于保险合同关系双方当事人,对投保人来说,最大诚信应是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人来说,最大诚信应当是他有足够的能力履行保险合同规定的赔偿或给付保险金义务,以及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对投保人尽到明确说明保险条款及提请对方注意免责条款的义务。因此,不论是对投保人,还是对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来说,讲究最大诚信在当今中国其实具有更强烈的现实意义。 一、保险人诚信的缺失及培育 长期以来,保险公司虽然一直强调维护企业信誉和提升行业形象是保险的根本,但这一问题可能被多年来保费高速增长的光环给掩盖住了,很多人并没有认识到它的严重性。实际上,国内的消费者对保险业产生的许多不应有的误解,造成中资保险公司的行业形象和信誉受到损毁。消费者感到最大的问题就是保险合同缺乏透明度令人费解,认为保险合同条款由保险公司单方面制定,代表着经营者利益,对消费者不公平;保险合同内容复杂语词难懂,部分条款叙述模棱两可,某些关键条款设置不透明甚至暗含陷阱,使人防不胜防;此外,售后服务跟不上,保险销售人员素质不高;保险公司之间的无序竞争使同样的险种均可以提供相应的优惠政策,等等。这些无疑会使保险人的信誉和形象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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