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试论商标平行进口的发展趋势——以国际性和区域性条约为协调基础
| | 电子产品社会调查[摘要]商标平行进口问题由于商标本身的电子产品社会调查特殊性,使其国际协调比专利和版权的电子产品社会调查平行进口问题更加困难(专利和版权的平行进口问题在国际上形成了比较统一的看法)。然而,由于涉及到国际贸易的畅通和自由化,再加上平行进口的不断增加,这个问题不可逃避。只有在这个问题上达成国际层面的共识,世界贸易的自由化道路才会更加光明,否则它始终会成为绊脚石,本文也正是基于这样的担忧,从国际性条约和区域性条约来分析一下商标平行进口的发展趋势,以期有所裨益。 [关键词]商标平行进口 国际条约 区域条约 RTA 商标平行进口是指在国际贸易中,未经商标权人(包括商标所有人或商标独占被许可人)许可,第三方进口并出售带有相同商标的相同商品,该商标商品是在他国市场上合法取得的。商标平行进口是一种跨国的行为,各个国家对商标平行进口采取不同的态度在商标法理论上的一个依据是商标权权利穷竭的普遍性和地域性的分歧。持普遍性穷竭的国家主张允许商标平行进口,对商标权不构成侵权;持地域性穷竭的国家态度则相反。权利地域性与国际贸易跨国性产生冲突,而这种冲突如果不能得到很好的协调,则会阻碍国际贸易的自由流通,单纯的知识产权保护可能就会成为国际贸易中的一个“隐性的壁垒措施。因此对平行进口问题的协调就成为必要的、必需的。本文将从两个方面来分析当前的协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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