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村务公开的调查
| | 社会调查 论文集 党的社会调查 论文集十五届三中全会《决定》在总结农村改革20年基本经验的社会调查 论文集基础上,指出“为了更好地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农村各项改革和建设事业的全面发展,必须进一步扩大农村基层民主”,并突出强调“凡是村里的重大事项和群众普通关心的问题,都应向村民公开”。但是这一精神在许多地方并未得到很好的贯彻执行。究其原因,是相当一部分农村基层干部对推行村务公开心存疑虑,有的认为村务公开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公开什幺、怎样公开,在什幺范围公开、公开到什幺程度都难以操作;有的认为村务公开后,一些问题揭了盖子,群众对干部品头论足,会影响干部的权威,工作难开展;有的担心村级财务公开后,对干部经济行为约束力太大,束缚了干部的手脚,会影响干部的工作积极性;还有的担心村务公开会使某些矛盾激化,影响农村稳定。最近,我们对监利县福田寺镇推行村务公开的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表明,上述种种疑虑完全是多余的。 福田寺镇村务公开工作,1996年在福田、项杨、四沿三个基础较好的村和小河、三湾两个基础较差的村试点,1997年在全镇26个村全面推行。他们的主要做法是: 注重突出“三个特性” 1、突出真实性。福田寺镇党委、政府认为,村务公开的目的是通过公开村务,让村民及时了解村务情况,以便征求广大村民对各项村务活动的意见和建议,使广大村民能真正参与村务、管理村务、监督村务、从而取得村民对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调动全体村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两个文明建设。因此,他们要求村务公开的内容必须真实,必须经得起村民们的推敲,不准“做手脚”、“掺水份”,不能避重就轻,避实就虚。对村民最为敏感的村级财务,在实际操作中,既公开总帐、母项,又公开明细、子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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