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浅析单位犯罪
| | 小论文下载[内容提要]本文先就国外单位犯罪历史沿革进行了介绍,然后对国单位犯罪的小论文下载立法现状进行了回顾,并指出了存在的小论文下载问题。然后就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论述。首先, 论述了单位犯罪主体中几种特殊的形态,指出一人公司和个人独资企业在不同的情况下可分别构成自然人犯罪和单位犯罪; 其次,就单位犯罪是否构成自首和累犯进行了论述,指出了目前立法中的不足并提出了补救措施;最后就单位犯罪的刑罚完善提出了初步的建议。 [主提词]:单位犯罪 主体 累犯 自首 刑罚 单位犯罪,通常又称为法人犯罪,它是指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具备刑事责任能力和行为能力的单位所实施的具有刑事违法性和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不同,虽然在远古时代就已经出现了现在各种组织与团体的雏形,但实际上自古罗马时代起,立法者一直是长期将法人犯罪加以排除的。它们之所以否认法人犯罪,抛开其它次要因素不谈,这主要还是由于当时的社会生产力不发达的客观实际所导致的,各种组织尤其是经济组织还不完备力量还不够强大,立法者对其所造成的危害并没有引起必要注意。进入资本主义时代以后,中世纪那种封建领主与自耕农的单一经济已经崩溃,取而代之的是社会化大生产的复杂商品经济。而与之相适应的是各种经济与社会组织蓬勃发展以及各种经济活动日趋频繁。这些组织在相互交往与活动中,出于利益的驱动或其他原因,难免会做出某些危害社会及其他成员合法利益的行为。对单位犯罪的立法缺失势必会造成秩序的混乱,同时社会经济的变革也必然要求立法者对此作出相应的反应。基于此,西方各主要国家相继在立法及司法实践中对法人犯罪做出了有关规定。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