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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行贿罪

论文摘要
我国刑法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法律论文范文,是行贿罪。
一、 行贿罪的法律论文范文概述
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二、“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认定
谋取不正当利益,是指谋取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国务院各部门规章规定的利益,以及要求国家工作人员或者有关单位提供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国务院各部门规章规定的帮助或者方便条件
三、行贿罪与受贿罪的关系
(一)行贿罪与受贿罪同时存在
(二)受贿罪成立而行贿罪不成立
(三)存在行贿罪而不存在受贿罪
四、单位行贿罪的辨析
单位行贿犯罪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出现的一种新型犯罪,近几年来日益严重,特别是一些单位使用公款、公物行贿的现象时有发生,它不仅冲击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腐蚀意志薄弱的国家工作人员,而且更多的时候侵害到国家的公有财产权制度,具有双重的社会危害性。
五、行贿犯罪的预防
(一)完善行贿罪概念和构成要件
(二)加强道德法制教育,提高个人修养,提高所有国家工作人员的拒贿觉悟,使行贿人无可行贿之处。
(三)建立健全具有预防行贿犯罪功能的市场经济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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