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审计职业制度研究
| | 审计论文 毕业论文一、概述 1、审计职业制度产生的审计论文 毕业论文背景 2、审计职业制度的审计论文 毕业论文要素 3、本文的研究思路和方法 二、审计职业制度的现状 1、组织制度设计存在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是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各种经济活动的法律框架。它不仅涉及到审计中介内部治理中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在各生产要素所有者之间的分配,决定着所有者之间的关系。同时也规范着会计师事务所在与其他交易方进行交易时会计师事务所承担的权利和义务,特别是不同制度安排下注册会计师个人所负法律责任存在着巨大差异。因此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历来是相关利益各方关注的交点。长期来看,每一次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制度创新的背后都是相关利益各方利益斗争均衡的结果。短期来看,由于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直接关系到注册会计师的切身利益,因此是注册会计师行为函数中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变量,它会直接影响到注册会计师对预期收益和潜在风险的判断(陈汉文 2003.6)。 在1999年的会计师事务所改制的过程中,我国绝大多数会计师事务所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基本上套用的是《公司法》。而公司制源于两权分离,然而会计师事务所是两权高度统一,尤其是以人合为本质的。这样势必造成了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上的两难境地。一方面完全按合伙制走,除了法规不配套外,由于转轨时期市场风险的高度不确定性,很难为注册会计师所接受;另一方面从采用公司制的现实看,又没能抓住公司治理结构的要点。要么股权过于向个人或少数集团集中,大股东一票制胜,架空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甚至于侵害其他股东利益;要么股权过于分散,影响决策效率,造成不稳定因素等。即使在有限责任制下完全按《公司法》来规范,会计师事务所也实质与形式不相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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