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注册会计师审计法律责任的性质研究(上)——现行注册会计师审计法律责任的理论缺陷
| | 审计论文 免费小论文摘要:通说认为,独立审计的审计论文 免费小论文损害赔偿责任属民事责任,但根据民事责任理论,立法上不能准确界定注册会计师责任的审计论文 免费小论文形式与范围,司法实践中缺乏操作性,致使审计信息的使用人与注册会计师的合法权益均得不到公正的维护,影响我国独立审计业的健康发展。本文通过分析独立审计的法律关系,指出现行注册会计师的民事责任理论的缺陷,进而揭示了注册会计师审计损害赔偿责任的经济法责任性质,为具体确定注册会计师审计打下理论基础。 关键词: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经济法责任 注册会计师审计也称为民间审计、社会审计或者独立审计,本文使用的“独立审计”与“注册会计师审计”是同义词。在我国,自独立审计制度恢复以来,长期以追究注册会计师的行政责任为主,近年来注册会计师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日益增多,注册会计师民事责任的理论研究一度成为热点,但是,由于民事责任理论的局限性,使立法和司法实践举步维艰。 一、关于注册会计师民事责任的学说 传统的民法理论对注册会计师的民事责任分为两类,一类是对委托人的责任,一类是对第三人的责任。由于提供审计服务的注册会计师一般与委托人有明确的合同关系,其民事责任的性质基本没有争议,但对第三人的民事责任属于什么性质,众说纷纭,归纳起来,具有代表性的有三种学说:契约责任说,侵权责任说和独立责任说。 (一)契约责任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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