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国际“四大所”年度审计报告质疑
| | 作为财政部门的 计算机审计论文工作人员,笔者在最近两年的 计算机审计论文厦门市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时注意到,一些世界著名跨国公司所投资的企业报送的审计报告都是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在境内的合作所(即普华永道中天、毕马威华振、安永华明、德勤华永,以下简称“四大所”)出具的。这些审计报告给笔者留下了比较深刻的映象,如装订精美、审计报告的措辞比较严谨、报表之间的勾稽关系错误较少等。但是,据笔者两年来的深入观察,上述审计报告所附的会计报表却存在一些有别于国内所的问题。由于上述跨国公司一般在中国境内多个地区都拥有子公司或分支机构,笔者认为本文所述及的问题不是地区性问题,而是普遍性的。 问题一:会计报表项目的数字能否以整数填列? 多数四大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所附会计报表的数字以整数填列,人民币“元”以下均采用四舍五入的办法予以舍弃不填。《企业会计制度》第十三章财务会计报告,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会计报表的填列,以人民币‘元’为单位,‘元’以下填至‘分’。”因此,年度审计报告中会计报表数字以人民币“元”为单位整数填列的作法,显然不符合《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 问题二:年度会计报表能否缺省利润分配表? 多数四大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所附的会计报表只有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缺少利润分配表。《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第七条规定:“年度、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当
| | | |
| | | | <<<<<全文未完>>>>> 全文字数约2358字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