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债转股”问题观点综述
| | 一,债转股问题的证券金融 评职论文提出及其改革目标 债转股问题在80年代末期就有人从银行资产多元化的证券金融 评职论文角度提起过,1993年、1994年已有学者吴晓灵、周小川等从解决银行不良资产等角度进行过探讨,本次政府将债转股问题付诸实践,是期望借鉴美国处理银行业不良资产的经验,通过成立资产管理公司,借助债转股的方式,解决我国金融业存在的大量不良资产问题,化解金融风险,同时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国有企业三年解困的进程。具体目标可概括为以下四个方面: (1)化解金融风险,提高金融不良资产的回收率。 不良资产的处理方式有多种,如转让、出售、置换、打包处理、证券化、债转股等;对于大量中小债权,可以通过出售、拍卖、转让等方式处理;但对于大宗债权,通过债转股方式处理,能够提高不良资产的回收率。 (2)推动国有企业的解困进程。 债转股可以减轻企业的财务负担,使部分因负债率过高、利息负担过重的国有企业通过债转股扭亏脱困。 (3)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强化企业治理结构。 部分国有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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