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银行发行债券业务的核算
| | 一、基本规定 银行发行债券业务是指本行为筹措长期资金经批准而发行的金融专业毕业论文 金融 债券和其他债券。其基本规定如下: 1.设置“发行债券”账户,核算本行发行债券的金融专业毕业论文情况,并在该科目下设置面值、溢价、折价、应计利息四个明细账户。 2.溢价和折价要在债券到期还本前采用直线法或实际利率法摊销完毕。 3.应计利息在债券到期还本前提足,偿还本金和利息一律从“发行债券”账户付出。 4.发行债券发生的各项费用计入营业费用。 5.谁出售由谁兑付,各行兑付时应注意审查发行银行。 二、债券的发行价格 一般来说,发行债券所规定的利率是固定不变的“名义利率”也称“票面利率”,通常以年利率表示。年利率乘债券的面值,即为债券发行银行每年应付的债券利息。债券发行银行实际负担的利率,称为“实际利率”。实际利率是债券发行当时的市场利率,即金融市场上风险和期限与所发行债券类似的借贷资本的利率。 &n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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