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会计如何应对资产证券化进程加速
| | 2005年,我国资产证券化进程明显加快,3月,央行宣布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工作正式启动,到了年底,国开行和建行已分别推出国内首单信贷资产支持证券(ABS)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MBS),并正式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 资产证券化对 会计 处理提出了新的证券金融 免费小论文要求,为此,财政部发布了《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会计处理规定》,对各相关机构在实施信贷资产证券化时的证券金融 免费小论文会计核算和相关 内容 的披露,进行了规范。但随着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的正式展开,还会出现许多新情况和新 问题 ,其会计规范将不断走向成熟,并与国际会计惯例趋于一致。 重视资本监管 资产证券化对传统会计的冲击,其核心主要表现在会计确认方面,即资产证券化应作为一项有担保的融资业务而作表内处理,还是应确认为一项销售业务而作表外处理。该问题之所以关键,在于 金融 企业 实行资产证券化目的,很大程度上在于将银行资产以“真实出售”的方式,转移到资产负债表外,减少银行的风险加权资产,从而在不增加资本的情况下,提高资本充足率。 当然,如果风险确实得以转移,银行就无须再为这部分资产计提监管资本;但若还保留了相当数量的风险,就须计提相应的监管资本。事实上, 目前 大多数国家都将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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