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通货膨胀目标制理论及对我国货币政策的启示
| | 20世纪90年代,世界各国货币政策实践出现了一个重要变化——通货膨胀目标制的证券金融 评职论文兴起。自1990年3月新西兰率先采用以来,已先后有加拿大、英国、墨西哥等20余国采用了该政策,并且都取得了较好的证券金融 评职论文效果。此外,从90年代中后期开始,在一些非采用国(例如美国、日本等)对它的讨论一直是 经济 学界以及经济政策界的热点之一。近年来,在对我国货币政策框架的前瞻性研讨中,它也正逐渐为人所瞩目。 一、通货膨胀目标制的内涵 作为一种货币政策框架,通货膨胀目标制的基本含义是:货币当局明确以物价稳定为首要目标,并公布通货膨胀率的目标值;同时,通过一定的 方法 预测通货膨胀的未来走势,将此预测与已经明确宣布的通货膨胀的控制目标相比较,并进行相应的货币政策操作使得届时的通货膨胀率落在目标区内。各采用国在具体操作上当然不尽相同,但均具有以下3特点:①中央银行明确地设定并公布通货膨胀率的控制目标;②该目标的实现为中央银行的优先任务,因此,“经济成长”“充分就业”“国际收支的均衡”为次元目标;③对于目标的实现与否、变更等,中央银行负有信息披露的责任,以期提高货币政策的透明度以及信誉度。 那么,为什么会产生这样的一种货币政策框架呢?其根本原因在于上世纪90年代以后,以弗里德曼为代表的货币主义所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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