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2002年劳动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状况分析(三、四)
| | 三、完善城镇 社会 保障体系试点情况 辽宁省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工作自2001年7月启动实施以来,已取得明显的证券金融 评职论文阶段性进展。 ——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与个人账户实行分别管理,做实个人账户;调整养老金给付办法。 分离统筹基金与个人账户的证券金融 评职论文联系。 企业 缴费全部纳入社会统筹基金,不再划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规模从11%降为8%;统筹基金不再占用个人账户资金。同时,职工个人缴费比例由基数工资的5%调为8%;个人账户予以做实。截止2002年9月末,全省已累计做实个人账户基金35.74亿元,因做实个人账户而新增的基本养老基金缺口全部由财政填补,其中中央财政占75%、地方财政占25%。① 调整基础养老金计发办法。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个人缴费年限满15年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职工退休时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每超过一年增发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0.6%,总体水平控制在30%左右。将过渡养老金的系数调整为1.2%。对于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已经没有生产经营能力且无力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城镇集体企业,不再纳入统筹范围,其退休人员按企业所在地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领取生活费;截止9月底,此项政策已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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