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浅谈我国保险税制的改革
| | 我国现行的免费金融论文保险税制是1983年国家实行利改税以后逐步建立起来,体现了一定的免费金融论文国家政策导向。为了减轻农牧业生产的负担,对农业保险提供了较多的税收优惠;对具有 社会 保障功能的险种如返还性人身保险等险种减免所得税、营业税和印花税。这也是世界各国对保险业征税的一个共同之处。 一、我国保险税制的现状 根据现行税法,国家对保险业主要征收营业税和 企业 所得税两大主体税种,同时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等小税种。 L、营业税。与其它 金融 业一样按8%的税率计征,计税依据为全部保费收入。实行分保业务的,初保业务以全部保费收入减去付给分保人的保费的余额为营业税计税依据。 2.企业所得税。中、外资保险公司适用不同的税法,中资保险公司适用33%的税率,外资保险公司适用15%的税率,寿险公司免征企业所得税。 3、印花税。财产保险业务按保险费收入的1‰贴花,对农业保险合同免税。 4、城市维护建设税只适用于中资保险公司,外资保险公司免税。 二、改革现行保险税制的必要性 &n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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