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完善我国信托赔偿准备金制度初探金融研究
| | 摘要:信托赔偿准备金制度是我国信托业风险防范机制的证券金融 评职称论文重要组成部分。然而,从 目前 我国信托业 发展 现状看,信托赔偿准备金制度的证券金融 评职称论文风险防范功能并未充分发挥,探讨如何完善信托赔偿准备金制度,有效发挥其风险防范功能,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信托;赔偿准备金;制度优化 我国信托业是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为适应改革开放的要求得以恢复和发展起来的 金融 行业。 1979年10月 中国 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成立,标志着我国信托业发展新阶段的开始。1979年至1999年,在这短短20年间我国信托业经历了5次大的清理整顿。虽然每一次清理整顿的重点不同,但根本目标只有一个,即规范信托业发展,防范信托风险。我国信托赔偿准备金正是在第5次信托业清理整顿的大环境下,借鉴西方国家信托风险防范的先进经验而出现的新生事物。2001年财政部颁布的《金融 企业 会计 制度》,首次对信托赔偿准备金的计提和使用进行规定,其后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对信托赔偿准备金的管理和运用做了进一步补充,以上两制度中关于信托赔偿准备金的规定构成我国信托赔偿准备金制度的雏形。然而,纵观我国信托赔偿准备金的发展现状,以及部分信托公司因违规经营被停业整顿或被关闭的实事,可以看到我国信托赔偿准备金的风险防范作用并未充分发挥。 &n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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