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欧盟竞争政策对欧盟企业的激励——基于契约论分析框架
| | 内容提要:欧盟竞争政策,作为一个契约系统,主要包括限制性条款、支配性地位、国家援助、合并规则和国际合作内容。它们对欧盟企业具有市场竞争力结构效应、企业市场进退的工商管理的毕业论文数量效应、企业行为的工商管理的毕业论文激励缺口平衡效应和国际缓冲效应四大效应,其中结构效应又分为平均效应和离散效应。欧盟竞争政策对欧盟企业的最终总激励效应取决于上述四种效应的叠加状况。 关键词:欧盟竞争政策,合约,激励效应 一、引言 欧盟竞争政策是欧盟制定的旨在监督、营造一个和谐有序的欧洲统一大市场的一系列法律和规则的总称,其目的是通过消除一切足以阻碍、限制或扭曲欧盟范围内自由竞争的行为,保证欧洲统一大市场中,各有关竞争主体(特别是企业)竞争的自由、公平和有效。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欧盟竞争政策始终是欧盟合约体系中的重要部分和单一欧洲市场合约的主要支柱之一,对欧盟各层次、各部门、各产业及企业和居民产生重要影响,它在欧盟经济发展和欧盟一体化的深入推进过程中,起了极其重要的作用,被认为是欧盟市场活力和欧盟企业经营激励的动力源泉。 当前,在欧盟内部,欧盟竞争政策对欧盟企业的竞争促进和激励正面临一系列新的挑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欧盟刚完成新的扩张,新老欧盟成员国之间政治、经济和文化异质性增大,各成员国竞争战略趋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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