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现代企业代理冲突与治理结构
| | 在企业管理中,股东与经理人员之间存在着代理关系。所谓代理关系,由某一当事人(委托人)聘用另一当事人(代理人)完成某项工作,并赋予其一定的工商管理论文下载决策权而产生。由于委托人很难具体跟踪和控制代理人的工商管理论文下载活动,双方只能通过共同认可的契约来明确两者的权责利关系。在股东与经理人员之间的代理关系中,股东作为委托人提供企业经营所需的资本,拥有盈利的分配权和剩余财产索取权。他们通过建立一系列的治理结构来维护自身利益;代理人即经理人员受委托人所聘用,按契约规定获取报酬。他们享有委托人赋予的决策权,这些决策将影响到企业的经营绩效。在决策过程中,经理人员获悉了委托人无法及时或不可能了解到的与决策有关的各种信息。对委托人而言,代理人的决策行为具有一定程度的不可观察性。本文主要论述企业代理冲突的产生和现代企业制度如何来解决这一问题的。 一、代理冲突和代理成本 代理理论通常假定委托代理双方都是有限理性的社会人,追求的是个人效用的最大化。其中,股东追求的是企业财富最大化如企业经营成果的最大化等,而经理人员追求的是个人资本(知识、才能、社会地位等)的增值以及个人收入最大化。股东与经理人员之间客观存在的目标差异是代理冲突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这一目标差异决定了他们之间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利益冲突,主要表现在: 1. 逆向选择──信息不对称 &n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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