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企业三种合并报表理念的比较与选择
| | 作为国际公认的工商管理 免费小论文会计三大难题之一,有关合并会计报表理论与实务方法的工商管理 免费小论文探讨,历来是中外会计界瞩目的一个焦点问题。继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1995年颁布《合并财务报表——政策与程序》征求意见稿拟以主体观念取代母公司观念之后,其他发达国家的会计准则制定机构也纷纷对合并报表的编制理念进行反思。我国关于合并报表的规定也面临着修订和完善。基于此,本文拟对合并报表的三种理念——所有者观、主体观、母公司观进行比较,并以此为基础,对我国合并报表的理论选择进行探讨。 一、三种合并报表理念的内涵与比较 (一)三种理念的内涵不同所有者观强调终极财产权,认为母子公司之间的关系是拥有与被拥有的关系。编制合并报表的目的是为了向母公司股东提供母公司所拥有的净资产、净收益的会计信息。据此,所有者观主张采用比例合并法而不是完全合并法。 主体观强调的是法人财产权,认为母子公司之间的关系是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即母公司有权支配子公司全部(而不仅是部分拥有)的资产。主体观认为编制合并报表的目的是为了向合并主体的所有股东(包括母公司的股东和子公司的少数股东)提供整个企业集团的净资产、净收益的信息,因此,主张采用完全合并法合并会计报表。 母公司观强调编制合并报表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公司股东的需要。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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