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能效标识制度陡增企业压力
| | 自2008年6月1日起,在中国生产、销售和进口的工商管理的毕业论文冷水机组必须加贴能效标识,低于能效等级5级的工商管理的毕业论文产品不得在中国生产、销售、进口。“人们肯定会按照国家规定给产品粘贴能效标识。”当笔者向多家冷水机组企业询问其对实施能效标识制度的准备情况时,几乎所有企业给出了一致的回答。 业内人士可能知道,在前不久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能效标识管理中心公布的能效标识市场专项检查中,有48家单元式空调生产商因未履行能效标识备案手续遭到通报。有此前车之鉴,这次冷水机组能效标识制度的准备和实施情况便越发引起各方关注。 《规则》有新要求 2008年1月18日,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认可认证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第三批)》中,冷水机组被列入其中。按照规定,自2008年6月1日起,在中国生产、销售和进口的冷水机组必须加贴能效标识,低于能效等级5级的产品不得在中国生产、销售、进口。《冷水机组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以下简称《规则》)规定,冷水机组需要粘贴的能效标识长度最小为109mm,宽度最小为66mm.考虑到冷水机组产品一般不批量生产,《规则》只对能效标识的尺寸给出了最小规格的要求,允许企业印制标识时按比例放大,并且允许企业自行打印粘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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