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控制国企内部控制:主体选择与制度安排
| | 内容提要:控制国有企业内部人控制的工商管理 评职称论文主流思路实质上是一种“外部人”模式,它忽视了职工在控制国有企业内部人控制方面的工商管理 评职称论文比较优势。本文认为,与“外部人”相比较,职工更有积极性和信息优势去控制国有企业内部人控制。为了充分发挥职工在控制国有企业内部人控制上的作用,应在国有企业实行职工持股这一制度安排。 关键词:国有企业;内部人控制;职工;职工持股 一、若干概念的界定根据青木昌彦(1994)对内部人控制的论述,国内理论界大多数学者把“内部人”界定为经理人员和职工,认为内部人控制是经理人员与职工合谋的一种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的机会主义行为。他们的论据之一是,经理人员获得企业的控制权要得到职工的默许或公开支持,因此,经理人员必须得“讨好”职工,“屈从”于职工的压力,必须与职工合谋。证据之二是,经理人员会迎合职工追求人均收入最大化的偏好,在分配企业净收入时会向职工倾斜,出现“工资侵蚀利润”的现象,从而导致出资人权益受损。前一证据是理论上的逻辑推论,后一证据则是实证性的。对于这一观点我们认为很值得商榷。首先,在我国国有企业改革中,经理人员对企业控制权的取得并不取决于职工,而是取决于他与政府主管部门一对一谈判后的政府授权,职代会这种走形式的工具也很难左右经理人员控制权的有无或大小;其次,已有的研究成果(姚先国、盛乐,2000)表明:一方面是职工在收入分配方面的作用大小与其收入的变动之间不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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