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WTO与中国价格管理
| | 加入WTO,使我国进入一个宽领域、多层次、全方位开放的工商管理学论文新格局。政府管理经济的工商管理学论文观念、方式、方法都需要重新调整,价格工作也面临着同样的挑战。入世后如何深入理解WTO规则,履行承诺,按国际惯例做好价格工作,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道亟需解决的课题。 一、WTO规则中有关价格和价格管理的基本内容 WTO是以强制性的规则为基础的国际组织。WTO规则的核心是贸易自由化,基础是市场经济制度,规范的对象主要是政府管理的贸易行为。加入WTO,就要遵守并执行WTO的规则。WTO基本规则主要是非歧视原则(包括最惠国待遇原则和国民待遇原则)、透明度原则和公平竞争原则。 (一)WTO规则中涉及价格的规定WTO有关协议直接规定价格的条款不多。但价格是市场机制的核心,价格问题贯穿于WTO规则始终,在WTO的法律体系框架中,它不仅表现为某些条款所涉及的具体价格规定,更重要的在于这些条款体现了WTO的基本原则和这些原则对成员国在价格政策和价格行为上的约束。除了以上所述非歧视原则等一般规则外,WTO有关价格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点: 1.对低价倾销出口商品的限制。WTO把倾销视为价格歧视行为。《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6条中判定商品倾销的标准是,一国产品以低于正常价值的方式进入另一国的商业领域,并因此对该国国内某个行业造成实质性损害或产业实质性威胁,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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