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人性”与“哲学”:一种可能的阐释
| | 马克思哲学论文【内容提要】人性问题作为人及其存在的马克思哲学论文始源性和本然性问题,它同哲学的马克思哲学论文合法性问题内在相关。人的肉体存在和精神存在的二重化,构成人类学本体论悖论。历史上真正的哲学家都对此有着深刻的体认。精神存在对于肉体存在具有优先性和至上性,从而构成人和人的存在的内在理由。对人的二重化的分别确认,形成了人性论上的性恶论和性善论之分野,它们折射着经验立场同超验立场的对立,并塑造了完全不同的哲学传统。 【关 键 词】肉体存在/精神存在/经验/超验 【 正 文 】 作为人的自我追问,人性问题源于人的自我意识。对于人之所以成其为人来说,它具有前提的意义。康德说:“人能够具有‘自我’的观念,这使人无限地提升到地球上一切其他有生命的存在物之上,因此,他是一个人。”[1](P1)黑格尔也指出:“人能超出他的自然存在,即由于作为一个有自我意识的存在,区别于外部的自然界。”[2](P92)对“自我”的自觉确认,就是对“人之所以为人者”的把握,亦即对人之本性的揭示。因此,对于人及其存在来说,人性问题乃是一个始源性和本然性的问题。它同哲学的合法性(即哲学之所以“必要”和“可能”)问题内在相关。因为哲学得以存在的理由,最终有赖于人对自我本性的体认。 人的存在是二重化的:一方面,作为肉体存在物,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受自然律的决定和支配;另一方面,人又不仅仅是一种肉体存在物,他还是一种精神存在,因而受道德律的决定和支配,正因为如此,人才成为宇宙中唯一没有对等物的存在者,从而具有尊严。也正因为如此,人的存在带有悲剧意味。因为人及其历史在一定意义上不过是为了消解这种二重化带来的二律背反所做的努力,而这种努力在经验的意义上不可能有真正的完成。对于人来说,这一点具有宿命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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