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邓小平法治思想与中国政治发展
| | 【内容提要】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是有机的关于和谐社会的论文统一体,健全和完善法制是发扬民主的关于和谐社会的论文基础,同时民主的发展又促进法制的完备。邓小平同志的依法治国理论,是我们党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变革的指导思想,它对于当代中国政治的发展,公共生活秩序的转型,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 键 词】邓小平/民主/法制/转型及完备 【 正 文 】 坚持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有机统一,努力健全和完善社会主义法制体系,实现国家政治生活的法律化,用完善的机制,维护稳定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的秩序,保障人民群众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这是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内容。邓小平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理论,以及党的十五大关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理论的正式提出,是我党治国理论发展历程中的一次历史性的飞跃,它标志着我们党对于封建社会遗留下来的“人治”范式,以及建国后在极左思想影响下形成的“全面专政”与“无法无天”政治状态的彻底否定;标志着我们党领导全国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发生了重大转变。这对于当代中国政治的发展,公共生活秩序的转型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国政治发展的基本目标 邓小平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一个鲜明的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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