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我国贫困地区小学教育针对性的观察与思考
| | 受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和国家教育委员会基础教育司的新课程小学农村教育论文委托,上海市智力开发研究所承担了“加强贫困地区 小学教育项目(1990-1993周期)”的新课程小学农村教育论文终结性评价工作。1994年5月至6月,评价组先后到安徽 省的六安、岳西县,广西壮族自治区的马山、上思县,宁夏回族自治区的灵武、固原县以及甘肃省的平凉、华 池县,共8个县(市)的25所项目学校进行现场观察评价。此外,评价组还走访了若干所非现场评价的项目 学校和8所非项目学校。 根据国家教委的最近规划要求,到2000年,我国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即在全国85%的人口覆盖 地区普及初中教育,在10%的人口地区普及小学义务教育,在5%左右特别贫困的地区普及小学四年教育。 据调查推算,目前全国贫困地区的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不足50%,每年有相当一部分小学毕结业生或辍学生 不能继续接受正规教育。在这么一种特定的环境下,贫困地区的小学教育似乎更需要从单纯为升学作准备这一 隐含的教育目标占统治地位的状态下解脱出来,注重应教些什么和学生到底学到了什么。否则,小学教育与学 生的生活环境脱节,单纯应付考试,使不能继续接受正规教育的孩子以观面对未来的生活。 1990年3月,在泰国宗滴恩召开的世界全民教育大会将“满足基本学习需求”作为大会的主题,会议 通过的《世界全民教育宣言》指出,基础教育必须普及,其针对性和质量必须得到提高”;“基础教育必须注 重真正的学习收效和结果,而不单纯重视入学,课堂出勤率和完成文凭的要求”。本文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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