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德育体系必须整体规划
| | “整体规划德育体系”是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高中德育管理新课改论文若干意见》中提出的高中德育管理新课改论文一个重要指导方针。贯彻落实这一方针,对于促进德育工作的科学化,推动德育工作的整体改革,增强整体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众所周知,儿童青少年思想品德的形成发展是一个由低到高、循序渐进的过程。对不同年龄层次学生的教育必须与他们的生理、心理发展水平和思想特点相适应,忽视或违背这条规律,只能事与愿违,事倍功半,使学生产生逆反心理。 但实际工作中,人们往往片面强调社会需要而忽视儿童青少年自身成长规律,德育工作中的成人化、运动式、一刀切等脱离学生实际的弊端就是由此产生的。因此,整体规划德育体系必须建立在尊重教育对象与遵循德育规律的基础上。 整体规划德育体系首先要处理好总体目标与分层次要求的关系。德育的总目标是根据我国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总目的和对人才培养的要求及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德育理论制订的。它是一个包括政治品质、思想品质、道德品质、个性心理品质和品德能力在内的多维结构。据此,必须坚持全面培养教育的原则,在各个教育阶段,对学生的文明行为、道德品质、人生观、世界观、理想信念以及个性心理品质等方面的培养教育,都要由浅入深,由低到高,一以贯之。但是坚持全面培养教育并不等于否认层次性。各种教育的深浅程度和侧重点,还必须根据不同教育阶段、不同年龄层次的可接受能力,实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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