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自相矛盾”不是“矛盾”
| | 在“矛盾”概念的小学德育管理电教论文教学过程中,发现有些学生将常见的小学德育管理电教论文种种“自相矛盾”情形,也当作唯物辩证法所讲的“矛盾”,这是非常错误的。“自相矛盾”是逻辑矛盾,唯物辩证法所讲的“矛盾”是辩证矛盾,不可混为一谈。 (一) “自相矛盾”即逻辑矛盾,是指人们在思维过程中,对同一论断既给予肯定又给予否定,它是违反形式逻辑矛盾律的结果。矛盾律认为,任何思想不能既是真实的又是虚假的。它要求一个思想不能自相矛盾,也就是要求思想有确定性。违背了矛盾律,就会出现逻辑矛盾即“自相矛盾”。如:“我们班全体学生都是团员,但有个别学生又不是团员。”逻辑矛盾不是对客观事物关系的正确反映,而是思维中出现的逻辑混乱。列宁指出:“‘逻辑矛盾’——当然在正确的逻辑思维的条件下,——无论在经济分析中或在政治分析中都是不应当有的。”(《列宁全集》,第23卷,33页)辩证矛盾则是指客观现实中,事物自身所包含的对立面的统一关系。它是任何事物所普遍具有的(即“事事有”“时时有”),是现实的客观的矛盾,不是错误论断的矛盾。辩证矛盾是一切事物发展的动力和源泉。这种现实的辩证矛盾在思维中得到正确反映,就形成了思维中的辩证矛盾。 (二) 当我们深入一层分析“逻辑矛盾”和“辩证矛盾”时,就会发现,在“逻辑矛盾”中,矛盾双方是绝对互相排斥、互不相干,无任何相互过渡的联系环节(中介),一方对另一方的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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