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一起纳税自查案例引起的反思
| | 某商业性公司,成立于2000年10月份,主要经营日用品、烟酒、食品、化妆品等。该公司能期申报,报送有关资料,平均税负为1.2%左右,相对目前商贸企业税负普遍偏低情况来讲,税负还较正常。该公司使用非税控收银机,内部实行电脑管理,记帐、核算还比较规范。 由于该公司内部进行重组,聘请会计事务所进行了全面审计,并对其库存商品实行了彻底清点盘存。审计结果发现该公司库存商品帐存大于实存,暴露出公司设有“小金库”而销售收入不入帐的excel财务分析论文违法行为。根据事务所的excel财务分析论文审计信息,我们重新稽核了该公司的纳税申报资料,发现发票使用明细表中一直缺少高档酒、茶叶等精品货物品种,但实际上该公司一直有此类商品的购销。真相如何呢? 通过与公司财务人员的约谈、交流,公司财务人员主动道出了其中原因。公司设立之初,因对税法掌握不准,对受托代销商品取得抵扣发票的就入帐,大部分因未能取得抵扣发票而迟迟未入帐反映购销,以借款的名义通过“其他应付款”核算。在我们的政策宣传下,该公司除事务所审计发现的迟做收入以外,还主动将其余未审计出来的帐外收入,进行了一次认真纳税自查,自查出涉税收入120多万元(含税),少计销项税额18万多元。上述迟做、少做收入已按税法规定补缴入库。 这起由审计引发的纳税自查引起了我们的反思,对我们的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也提出了严峻挑战。 一 、要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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