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农民负担的现状与症结——湖北J市调查
| | 内容提要:本文详细叙述了J市1980年代以来农民负担的农村信用社论文发展及其状况,认为农民负担屡减不轻,与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包括乡村组织积极行政的农村信用社论文期待有关。当地方政府包括乡村组织被视为地方经济发展的主导者和农民致富奔小康的带头人时,技术性的减轻农民负担的规定必然会被对策消解,农民负担有被推至接近恶性案件边缘的内在冲动。本文认为,减轻农民负担对于具有庞大农村人口的中国现代化具有基础性意义,要彻底减轻农民负担,就必须在乡村两级实行消极行政。 关键词:农民负担 税费改革 消极行政 农民负担可能是1990年代以来媒体使用频率最高的词汇,遗憾的是,时至今日,农民负担越减越重,并无减轻的迹象。为什么农民负担会越减越重?为什么中央在1990年代一连下发20多个减轻农民负担的文件,还是没有解决农民负担过重的问题?我们试图以J市农村调查来作些讨论。前些年有顺口溜说“头税轻,二税重,三税是个无底洞”,头税即指国家税收,二税指合同负担内的三提五统经费,三税是合同外的各种集资罚款。我们以此为线索来展开叙述。 一、现状 1、头税 J市农民负担如全国一样,是从1980年代末重起来的。1980年代农民负担相对较轻,以A镇为例,1988年农业四税(农业税、农业特产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和屠宰税分别为42.06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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