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中国下一步农村改革政策的基本走向——一位乡镇党委书记任职10年后的实践反思
| | 农村土地流转研究 论文我国农村改革已经走过了25年辉煌的农村土地流转研究 论文历程,从总体上看它作为国民经济中自然经济色彩最浓、发展最薄弱的农村土地流转研究 论文环节,其运行机制已基本步入市场经济发展的轨道,初步形成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以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产品市场体系和国家对农业的支持保护体系为支撑,又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农村经济新体制。进入21世纪,中国市场化改革正转向配套改革与整体推进相结合的新的发展阶段。随着农村新的经济因素大量产生,我国社会经济结构正由农村农业、城市工业的传统二元结构向城市、小城镇、乡村多种产业组合和多样化生活方式并存的三元结构转换,最终将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格局[1]。为了彻底消除农村长期存在的诸多深层次矛盾和体制性障碍,加快农村市场化、农业产业化和农民现代化进程和步伐,继续深化农村改革必须坚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改革方向,必须坚持农地制度、农民收入分配制度和农村行政管理体制三位一体,整体推进综合性配套改革,而决不能再搞零打碎敲式的农村改革“修补工程”了。 一、坚持“三位一体”的农村配套改革有其内在的规律性 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实际要求,上层建筑一定要与经济基础相符合,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邓小平多次强调:“改革是全面的改革,包括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和相应的其他各个领域的改革。”[2](p237) 实际上,中国历史上每一次较大规模地变改土地制度、赋税制度和行政管理制度都是同步配套进行的,它具有关联性和一般规律性。当今农村改革又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国家做出任何一项决策就如同走钢丝,稍有不慎很容易出现无序、混乱、失控、停滞不前甚至向后倒退的“乱麻团效应”。可以说,我国长期在农村架构形成的政治制度和经济、文化、社会管理体制是一个有机组成的统一整体。下一步继续深化农村改革,必须坚持经济体制改革与政治体制改革相配套,城市改革与农村改革相配套;只有解决农村“外部性”问题,尽量减少或避免新旧体制转换过程中发生冲突和磨擦,中国“三农”问题才能够从根本上得到彻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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