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我国农村经营体制创新的思考
| | --辽粤湘豫农村土地实行股份合作的农村宗教活动研究 论文调查 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农村宗教活动研究 论文双层经营体制是我国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必须长期坚持,不断完善。与任何经济体制一样,农村经营体制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也应当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创新是在稳定基础上的完善、继承基础上的扬弃,必须妥善处理和解决好路径依赖问题。最近,我到辽宁、广东、湖南、河南等地农村,就此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中,许多同志认为,土地实行股份合作既是土地制度的创新,又是经营体制的创新,符合新时期发展农村先进生产力的方向和要求。应当认真研究并逐步加以完善。 一、发展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的重大意义 农村土地实行股份合作是近年农民在实践中创造的一个新事物,其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影响已经显现出来。 (一)有利于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实现集约经营和规模经营。在家庭经营基础上实现农业现代化,关键是如何找到一条既保持农户土地承包关系长期稳定,又有利于实行土地集约经营和规模经营的路子。广东、辽宁、湖南、河南等地探索的土地股份合作制已经很好地回答了这个问题。实行土地股份合作,农户以承包经营权做股权,既保持了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长期稳定,又以股份的形式实现了土地在不同程度上的社会化利用,使农民真正拥有了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收益权。这不仅使农民能够安心外出打工,而且有利于他们大胆增加对土地的物质技术投入。河南省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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