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解决“三农”问题的三大战略抉择
| | 经过多年来广大农民、农村基层工作者和一部分学者的农村土地流转研究 论文呼吁,中共十六大报告、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和最近召开的农村土地流转研究 论文全国经济工作会议,把高度重视并认真解决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提到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的位置,这是一件十分可喜之事。现在一方面,要切实加大政府投入,国债和新增财政资金的合作重点首先向“三农”倾斜,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加大对粮食主产区的扶持力度;加强农业科技储备和技术推广,提高农产品的产量和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和农村税费改革,减轻农民负担;并继续做好农村扶贫工作。另一方面,要认真研究并着手解决几个长期拖延未决的战略性问题: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农村基层政府的建制与自治,中国粮食安全的保障机制。 (一) 许多城市居民和城里的干部没有意识到解决农村土耳其产权问题的紧迫性,是因为他们误以为,农村改革以来所建立的以土地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大体上能够保障农民的各项土地权益。事实却不是这样。改革开放以来,政府和土地开发商通极其廉价甚至无偿征地的方式,从农民身上取得的城市化“原始积累“的金额,已经超过了实行农产品统购统销几十年间用“剪刀差”获取的工业化“原始积累”的总额。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一份报告指出,这一金额少于2万亿元。中国工业化、城市化的绝大部分牺牲都要农民来承担,这是不公平的。 50多年来,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经历了三个阶段
| | | |
| | | | <<<<<全文未完>>>>> 全文字数约4234字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