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主体的失衡与重构
| | [摘要]理论分析和实践经验表明:在农村公共产品的 农村经济管理论文供给中,应依据公共产品的 农村经济管理论文层次和特性,构建政府、农村社区、私人部门、非营利性组织(也称第三部门)四位一体的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主体结构。目前,我国现行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主体却存在着严重失衡的问题,从根本上制约着农民、农业和农村的发展,应对其进行改革与重构,要营造一种有益于实现农村公共产品提供主体多元化和多层次制度安排的良好的政策与制度环境。 [关键词]农村公共产品 供给主体 失衡 政府 自建国以来,我国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制度经历了数次变迁,但每次变迁的结果都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供给效率低下的问题,制约着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从根本上讲,供给效率低下的深层原因就是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出现了失衡,其中供给主体的失衡尤为突出。本文试图在界定供给主体的基础上,对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主体的失衡现象进行深入剖析,进而提出重构的政策建议。 二、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主体失衡的原因及其效应分析 1.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主体失衡的表现及其原因 理论分析和实践经验表明:在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中,应依据公共产品的层次和特性,构建政府、农村社区、私人部门、非盈利性组织(也称第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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