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WTO后我国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思考
| | 摘 要 加入WTO后,我国农业市场范围扩大,直接面对着国际市场竞争和国际规范约束的农村优抚安置论压力,农民有效地组织起来,是应对WTO挑战的农村优抚安置论需要。论述了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必然性,分析了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主要阻碍,提出了建立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改革建议。 关键词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 WTO 政策支持 农民(或农业)合作在大多数西方国家已有100多年的历史。当今世界,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凡是受市场经济支配的农业,都存在农民的合作组织,并且这种组织在经济社会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加入WTO后,中国农业要迎接挑战,除在产品结构、技术结构等方面取得竞争实力外,还必须将农民组织起来,通过农民之间的合作,形成一种能与大的利益集团相抗衡的力量,改变在竞争中的弱势地位,赢得主动和优势。 1 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必然性 1.1 分散经营的农户随着我国加入WTO势必被融入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大潮中 分散弱小的家庭经营难以适应世界经济一体化形势的需要,在这种情况下,必须改革农村经济体制,建立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在日趋激烈的世界农产品市场竞争中,农民不仅面临着国内市场风险,而且面临着国际市场风险。这种环境下的小规模家庭经营就犹如汪洋大海中的小船,经不起大风大浪的冲击。因为中国农村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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