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与中国农村公共空间
| | 摘 要 从哈贝马斯的农村宗教活动研究 论文“公共领域”概念引出“农村公共空间”作为研究对象,以湖南邵阳县的农村宗教活动研究 论文新村作为研究的考察点,探索了社会转型过程中“农村公共空间”的孕育、发生、发展,希冀“农村公共空间”能为农村社会的和谐运行,乃至成功转型开辟一条道路。 关键词 公共领域 沟通行动 农村公共空间 1 哈贝马斯与公共领域 公共领域(Public Sphere)是哈贝马斯(Juergen Habermas)所开创的关于民主社会的定义,指国家和社会之间的公共空间,它建立在自由发表意见和相互平等对话的基础上,是“政治权利之外,作为民主政治基本条件的公民自由讨论公共事务,参与政治的活动空间。哈贝马斯强调在这种不受各种外界因素侵扰的自由空间里,大众可以不受约束地在这个领域自由发表自己的言论,市民之间可以进行以阅读为中介、以交流为中心的公共交往。 哈贝马斯对“公共领域”的探讨,为备受技术、法制、行政、市场力量困惑的现代社会找到了一种解脱的途径,一种希冀。而且他自信地告诉人们这并不是“乌托邦”,即使在现代社会的“囚笼”里,人们仍然可以通过“公共领域”的重构,走向新的光明。他的“公共领域”理论极大地激发了人们的想象力,受到了社会学、哲学、历史学、政治学甚至宪法学等众多学科的追捧,他本人也成为当代最为著名的思想理论家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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